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第十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精神和《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公告》要求,现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序号 |
岗位代码 |
学院 |
岗位类别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1 |
A24002 |
商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410928********091X |
博士研究生 |
2 |
A24004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412702********4523 |
博士研究生 |
3 |
A24004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411325********6025 |
博士研究生 |
4 |
A24006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652327********3528 |
博士研究生 |
5 |
A24006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653130********1791 |
博士研究生 |
6 |
A24010 |
数学科学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622826********129X |
博士研究生 |
7 |
A24012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654321********0024 |
博士研究生 |
8 |
A24013 |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652826********0020 |
博士研究生 |
9 |
A24017 |
音乐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410521********3536 |
博士研究生 |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2日—7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考核合格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来电等方式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完成政审、体检等工作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0991-4113502、4112132。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