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17〕184号)和《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办法》(乐人社〔2019〕70号)等有关规定,中共乐清市委党校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乐清市委党校(乐清市行政学校、乐清市社会主义学校)是乐清市委直接领导下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培训机构,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乐清市委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的岗位、指标
序号 |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专业 | 招聘范围 |
1 | 专业技术 | 2 |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30201政治学理论、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0204中共党史、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 | 全国 |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当年世界排名前200名(根据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榜)。
2、“双一流”高校(国家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以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7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7日之后出生)。对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应聘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7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
本次招聘有2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浙江省乐清市胜利路1388号,中共乐清市委党校行政楼505办公室,联系电话61566377,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邮件报名。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0月11日。报名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zgyqswdx@163.com邮件。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学校确认接收情况)。有关材料:应聘人员填好的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2、资格审核
由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或通过回复邮件方式)说明理由。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科研成果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一天。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1、试讲
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试讲总分为100分。
2、科研能力评审
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和专业情况,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进行测试,应聘人员提交已发表的科研文章,由专家进行面谈并评审打分;科研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
3、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40%和科研成果评审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并列,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并列的增加试讲课目。总成绩、试讲成绩和科研成果评审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科研测评结束在乐清市党建网上公布。
(三)审核、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为初定对象,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征信意见),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审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乐清政府门户网(www.yueqing.gov.cn)、乐清人才网(www.yqhr.com.cn)及乐清党建网(www.yqycb.com)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员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
(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必须与要求专业学历相符。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在职事业人员须在报名前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沟通,取得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对象公示及招聘有关事项等信息均将在乐清市人才网和乐清党建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对公布、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乐清市委党校反映,联系电话:0577——61566377
六、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胜利路1388号 邮编:325600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7-61566377
附件:1.2019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和“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3.2019年200所国内(境)外院校名单
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颁布)
5.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 共 乐 清 市 委 党 校
2019年9月16日